为满足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职能部门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年限等要求请详见《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过所有招聘流程聘用后,与经开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于经开区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待遇从优,享受相应聘用制岗位薪酬,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经开区相应人才政策。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信廉洁,勤勉敬业,积极进取,职业素养好;
3、满足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其中,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及改革创新能力,服务意识强,具有全球化、国际化视野;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地点。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②报考人员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与招聘所有流程中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的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如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有括号内容或其他备注说明的,应当将备注说明一并填报。
④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名结束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om.cn)公布报名成功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情况。
(二)加分事项
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垂管单位、辖区街道办事处(原辖区13个社区服务中心)及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按照其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年限(2013年1月1日及以后)每满一年加0.5分(以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3.5分的标准,在笔试总分上予以加分。
加分申请与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相应栏目进行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和领导签字)和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可享受加分,对报名可享受加分的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公示。如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办理加分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加分地点: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816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443号开发大厦)。
(三)网上资格初审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