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镇临聘人员1名。为有序开展好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2名,镇临聘人员1名,共3名。(被录取人员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外,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一年;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参照茅坪镇现聘人员工资标准2000元/月,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试用期为三个月,按167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年终按镇公益性岗位绩效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兑现奖金,工作不满一年者不参与年终考评。
三、招聘程序
(编辑:longyan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