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为做好县城新区新建的金沙县松江学校、金沙县奥体中心小学、金沙县箐园小学开学的前期筹备工作,配强配齐学校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100名教师。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名额
公开考调教师100名,详见《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贵州省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小学品德、语文、数学、科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报考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 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体育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六)报考小学、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须达二级甲等以上;报考除小学、初中语文教师岗位之外其他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须达二级乙等以上;
(七)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八)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九)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1年3月24日,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截至2021年3月24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根据规定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1年3月9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考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表中承诺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或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8)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考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所考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占80分,面谈占20分。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及有关事宜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以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选岗
报考07(小学思品教师)岗位,08(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9(小学科学教师)岗位、10(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1(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12(小学音乐教师)岗位、13(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选岗结束后即进入考察环节。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未进行选岗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调动
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调动。
十一、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因放弃选岗、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公示中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取消考调资格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2. 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附件1.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选岗说明书.xls
附件3.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zkzp/202103/t20210309_67135496.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