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金沙县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实施方案(10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报考人员在考试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考调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表中承诺自愿放弃原单位聘用岗位(或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5)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5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8)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抽派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考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所考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务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09∶00 — 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金沙县2021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城新区新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教占80分,面谈占20分。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及有关事宜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以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选岗
报考07(小学思品教师)岗位,08(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9(小学科学教师)岗位、10(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11(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12(小学音乐教师)岗位、13(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选岗对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选岗结束后即进入考察环节。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未进行选岗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编辑:yaoxingk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