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湖街道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泉湖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临时聘用人员。临聘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具备执法审查资格。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需设岗、严格程序,采取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及体检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正式党员。
3.有街道、居委会、乡镇、国企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2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到泉湖街道办M层会议室(白云区南湖路中段泉湖街道办事处)填写《泉湖街道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 3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报名地点:白云区南湖路中段泉湖街道办事处M层会议室。
4.纪律要求: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4月8日。
笔试地点:泉湖街道办事处二楼。
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要求
笔试试卷:为确保试卷的保密性,试题的公正性,本次笔试试题由泉湖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命制,统一评分标准,试卷采用汉语闭卷答题。阅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成绩经党政办协同基层党建办核定后及时公布,以便于考生及时查阅考分,便于社会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
4.笔试的组织:考场安排监考人员3名以上。
(三) 面试
1.面试内容在所有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泉湖街道办事处。
3.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标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4.笔试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面试的内容、标准确定
面试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协同基层党建办组织实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每名考生逐一进行面试,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分进行计分。
6.面试结果须经党政办协同基层党建办核定后及时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照招考入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体检由考生自费自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需要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3.体检时间:电话通知。
4.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等不良记录证明。
(五)聘用
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进行试用,公示期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办理工资报批手续。
附件:1.泉湖街道编制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2.泉湖街道党务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
泉湖街道党务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 |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条件 |
工作职责及待遇 |
备注 |
1 |
社区党组织 |
专职党务工作者 |
6 |
大专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 |
负责社区党组织相关党务工作,享受网格员待遇。 |
两个岗位合并招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
2 |
基层党建办 |
工作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 |
负责街道党建工作,享受机关临聘人员待遇。 |
合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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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湖街道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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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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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近期正面 2寸彩照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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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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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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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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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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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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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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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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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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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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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 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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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处分 |
原单位是否 同意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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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 选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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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1、要如实填写表格内容,也可另附表格或其他材料补充说明个人重要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2、此表请在现场报名或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签名确认。 |
原文链接:http://www.gzbaiyun.gov.cn/xwz/zwdt/gsgg/202103/t20210323_67285502.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