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2021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2021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具有红花岗区户籍或持有红花岗区有效《居住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红花岗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本批次认定不包含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注:红花岗区教育局仅受理中华办、中山办、老城办、延安办、北京办、万里办、迎红办、舟水办、忠庄办、长征办、南关办、海龙镇、深溪镇、巷口镇、金鼎山镇辖区的申请)。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2021年4月12日8:00至4月30日18: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提交个人申请信息。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红花岗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电子照片需上传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
三、申请人体检:
请在 https://www.jianguoyun.com/p/DXER-hQQkZKEBhjNnKMD 下载体检表,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贴上与网报相同的一吋白底照片,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空腹到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请及时告知医生并听从医生建议。体检结论应明确“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四、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四楼人事教育股(红花岗区中华南路毛主席住居斜对面)
2.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4日(工作日)
3.确认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薄》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3)网上未能核验通过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体检表》原件;
(5)与网报相同的小二吋(4厘米<长边<5厘米)白底证件照片一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013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不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需携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到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现场审核。
五、审查认定:
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红花岗区教育局对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认定意见,并于2021年5月28日前通过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认定人员名单和证书颁发时间。
六、咨询电话: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851-28229837
七、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关注遵义市教育局相关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zyhhg.gov.cn/zxzx/tzgg/202104/t20210409_67752304.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