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干部队伍,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文件规定,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向全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中遴选3名执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职数
本次遴选拟从全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中遴选3名执法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持有贵州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或参加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经省司法厅审核通过)。
(二)基本条件
1.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急管理工作;
3.参加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4.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梅芝凌(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瑜(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左瑶瑶、田海龙、黄 康、王仕君、赵再林、欧 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委办公室,由田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推进实施。
四、程序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至2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至2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左瑶瑶,联系电话:0856-6222868。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自治县应急局公开遴选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参加遴选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达不到3:1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调减遴选职数。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重点测试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相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由评委会现场评定并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参与遴选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察:根据参与遴选人员的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为被考察对象,并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六)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
(七)调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56-6444598,接受社会监督。从事考试、考察、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遴选人员遴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本公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自治县应急局公开遴选综合执法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印江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遴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21_67878171.html
(编辑:huangxiao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