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颜兴月、易禹2名考生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按照《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颜兴月、易禹2名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决定聘用为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854—2778381
电子邮箱:waxxszx@126.com
附件: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学 历 |
学 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用职位 |
备注 |
1 |
颜兴月 |
女 |
1996.04 |
大学本科 |
管理学学士 |
贵州商学院 国际商务专业 |
办公室 工作人员 |
合同制 |
2 |
易 禹 |
女 |
1998.07 |
大学本科 |
管理学学士 |
贵州财经大学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
办公室 工作人员 |
合同制 |
原文标题: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颜兴月、易禹2名考生进入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dt/tzgg/202105/t20210524_68231628.html
(编辑:huangxiao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