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申请人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申领地之一在贵州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在贵州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特别提醒: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考笔试的考生须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