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退役士兵(官)招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鼓励我县高学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608号令)、《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黔党发〔2012〕34号)、《关于车改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编制管理的通知》(黔编办发〔2016〕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岗位设置、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设置。根据实际报名考试人数,2013年至2017年入伍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退役的高学历士兵(官),已获取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按照本科学历总数的90%、专科学历总数的70%的比例招聘安置。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2013年至2017年之间入伍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属台江户籍的大学毕业复员转业士官和退役义务兵,按当年退役士兵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为准;在校大学生、被高校录取高校新生,退役复学毕业后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复员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不包括参加过2018年1月23日报名、2018年2月10日笔试的——台江县2017年度招聘安置高学历退役士兵(官))。
4. 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以及退役后未有违法行为。
二、公开招聘程序及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等程序进行。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错过考试时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登记。
1.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2.地点: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招聘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官)持本人退出现役证明书(退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由本人填写《2022年台江县安置招聘退役士兵(官)报名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台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人民武装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等部门共同根据有关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对申请报考的退役士兵(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四、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60%,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 》。
(一)笔试命题: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按程序办理。
(二)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考时120分钟。
(三)笔试地点:台江县第一中学。
(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教育和科技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领取日期及地点: 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15日,带本人身份证到台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 台江县第一中学。
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体检医生组成。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空腹准时到体检集合地点报到。
(二)体检要求
本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工作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果由现场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2个工作日内不再受理。
体检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8:30),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退役士兵(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核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九、定岗
确认将被安置聘用人员中,80%安置到乡镇派出所,20%安置到相关部门(县委双拥办公室、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
十、聘用和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安置岗位参照《台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台府办发〔2018〕88号)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执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工作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根据合同期限内考核决定是否续聘。
十一、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taijiang.gov.cn)适时发布的招录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并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二、工作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台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855-5326310
监督电话:台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855- 3840022
附件:2022年台江县招聘安置退役士兵(官)报名表
原文标题:台江县退役士兵(官)招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taijiang.gov.cn/news/tzgg/202205/t20220520_74152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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