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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编辑:huqiao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