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毕节金沙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39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金沙县决定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县内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见《岗位表》;
4.身份对等或顺向,公务员可报考所有岗位,参公身份人员可报考岗位类别为“参公”或“事业”的岗位。事业身份人员只能报考除金沙县宗教事务执法大队之外的岗位类别为“事业”的岗位。另外,金沙县宗教事务执法大队仅限公务员、参公身份人员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报考(除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外)。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2年8月4日,县内服务未满5年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服务未满聘用文件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规定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与单位有特殊约定的);
2.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调查的人员;
3.截至2022年8月4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本县乡镇(街道)财政所(财政分局)负责人、出纳、会计、村财代管会计,本县县直单位出纳、会计;
5.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6.工勤身份人员;
7.纳入本次考调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8.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考调信息于2022年7月29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第四小学(金沙县鼓场街道县人社局对面)。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准确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类别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印章)。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需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印章。
(6)公务员报考岗位类别为“参公”“事业”、参公身份人员报考岗位类别为“事业”的,须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接受考调单位岗位管理的承诺书(附件4);
(6)同底一寸标准彩色照片6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
(7)疫情防控申报表(附件5);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履行岗位职责所应当具备的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分值:分值100分。
(三)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居民临时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考察
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工作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调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用人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调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行文调动。
九、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考调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及之后的任何考调环节,否则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属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到乡镇缺编事业单位。
3.考调过程中,考调人员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4.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调工作的领导。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新冠肺炎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
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金沙县2022年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jinsha.gov.cn/zfbm/rlzyhshbzj_5686710/zfxxgk_5686717/fdzdgknr_5686720/jgjj_5686721/202207/t20220729_75856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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