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黔南荔波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宜公告
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公示已经结束。根据《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疫情防控规定
疫情防控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贵州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要求。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起止时间计算方式如下: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中“报告时间”为起始,计算至考生参加当次体检开始时间为止,凡在48小时内的均符合要求。体检人员入场检测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
2.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确保入场检测效率,请尽量提供纸质版);
5.需实行“3天2检”人员,须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后果由本人承担。若疫情防控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发布通知。
三、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一楼大厅集中签到,请体检考生将入场检测所需资料交予工作人员核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250元/人,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4.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招聘简章》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8.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确认所有考生均已在《体检表》上签字,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9.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11.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附件: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原文标题:荔波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208/t20220810_76058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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