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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乡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健康综合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简化程序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助推乡村振兴,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服务基层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县级负责的原则,在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简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全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在试用期内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3.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毕业证及相应资格证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未下结论的人员。
7.截至2023年7月25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年以来,曾参加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属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网上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5)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页提示进行报名注册,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确认后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pn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并认真核对无误后及时提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均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4)原则上需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填写错误和漏报、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县简招办”将及时公布报名成功总人数及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简招办”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简招办”审核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6:00。
截止7月27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7月28日14: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7月28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于7月28日16:00前向“县简招办”申请,经“县简招办”同意后由网上报名管理部门修改,逾期未提出申请,责任自负。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7月25日9:00至7月29日16:00期间通过“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5)按提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的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成功。
报名结束后,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即可开考。
对符合用人单位需求,且岗位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报考人数限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③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如报名成功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则该岗位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简招办”同意,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县简招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人员即参加现场资格复审,2023年7月31日至8月1日在息烽县中医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个人原因缺席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退费。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此外,在职人员(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其他性质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2)。(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4日17:00期间,登录“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平台”(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85)打印准考证。逾期未能打印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1.现场面试:现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现场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且已缴费人员。
面试时间:2023年8月5日
面试地点:息烽县中医医院
面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基本临床知识+实践技能操作)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县简招办”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县简招办”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关于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县简招办”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简招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简招办”确定。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简招办”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审核个人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写出情况报经“县简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经专业测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简招办”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由用人单位持聘用文件、合同等资料到县委编办办理上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聘用审批单位备案。
通过本次简化程序聘用的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8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解聘。
五、纪律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5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二)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县简招办”将会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聘通知、公告、信息等,请考生密切关注和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报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851-88579996
监督电话:0851-87721336
附件1:息烽县2023年简易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原文标题:息烽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简化程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fdzdgknr/zdmsxx/rsxx/202307/t20230714_80939747.html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