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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聘用彭*鑫同志为我县特岗教师的公示
根据《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23〕18号)的要求,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入职审查合格。经研究拟聘用龙*鑫同志为我县特岗教师,现将龙*鑫同志的情况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详细见《锦屏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公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6日。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请在公示期向锦屏县纪委县监委、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锦屏县纪委县监委:0855-7227000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222102
附件:锦屏县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二批)
》》扫码加入备考群《《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3年8月29日
原文标题:关于拟聘用彭*鑫同志为我县特岗教师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s://www.jinping.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29_82109900.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