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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考调公务员工作人员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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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招商引资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组通〔2015〕8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调配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毕组通〔2017〕36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市编委办核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6名(详见职位表)。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确定调动人员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

      考调职位详见《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毕节市各级机关在编在职(岗)公务员或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职(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列为考调对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上作书面承诺“调入后服从调入单位的管理,职务、级别、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奋务实;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

      (三)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五)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六)新录用人员,在新录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七)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参加2014年及以后公务员招考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定向招录的政法干警和人民警察学员、未脱贫的贫困乡镇工作人员等;

      (八)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九)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考调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8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平台、毕节市就业创业公共平台。

      (二)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 2018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一楼东0107室。

      咨询电话:0857-8262088

      (四)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只收打印表,见附件2);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4)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6)属现任职务或级别高于报考职位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办理调动后服从调入单位管理,职务、级别、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的承诺书;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证明(试用期除外)(见附件3)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其参加考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考调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5.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水平等,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8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市)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62088 0857-8262199

      监督电话:0857-8248950 13985354687(毕节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二)本《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投资促进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商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另行通知。在考调过程中,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考调计划数、笔试、总成绩公告、拟调人员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毕节市投资促进局2017年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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