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遵义市规划设计院招考工作人员简章(2)
2012-06-12 18:27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遵义市人事信息网 来源:遵义市人事信息网(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其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该科目平均成绩以上,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考。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各招考岗位专业要求分别测试: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环境艺术设计相关知识、建筑学相关知识、桥梁与隧道工程相关知识、法律学相关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组长由市城乡规划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市规划局及本专业相关专家人员共7人组成。市规划院成员不超过3人。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规划局按照规定和程序命制试题,采取入闱封闭出题方式。整个专业技能测试接受人社局和纪检部门的监督。
四、体检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结束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总成绩。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组应由两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并报请市人社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09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9、经市规划局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
六、公示
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规划局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
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规划局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社局审批。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
咨询电话:0852-8226822(市城乡规划局)
监督电话: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一: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报名表.doc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