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0851-5829568 华图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更多社会热点问题请进入:==贵州时政热点==

  • 物价问题

     共有21917人参与了“物价问题”的分项调查,针对“2011年什么最影响CPI上涨幅度”的问题,近70%的网友认为食品涨价最影响生活,近17%的网友则选择了居住。在“如何看待我国CPI增长”的调查中,54%的网友认为今年还会大幅度上涨,近28%的网友认为CPI涨幅已趋稳定。关于“如何看待我国GDP增速放缓”,74%的网友持赞成态度,认为应该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速,只有6%的网友持反对意见,认为放缓不利于就业,不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关于“如何看待人民币升值”,31%的网友认为是西方国家施加压力造成的,会导致巨额外汇储备缩水,39%的网友认为会导致出口受阻,加大国内就业压力和企业生存压力,只有17%的网友认为是好事,中国人的钱更“值钱”。

      政府应加强物价杠杆作用,降低百姓生活成本
  2011年CPI上涨幅度较大,有网友认为,解决物价上涨根本上要靠解决供给关系;有网友认为,政府应该加强物价杠杆作用,使广大民众吃饱吃好;网友还普遍希望能够降低生活成本,减少生活压力。

    政策背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第一条就是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包括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2011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列为十项重点工作中的第一条,他指出,物价上涨较快,通胀预期增强涉及民生、关系全局、影响稳定。要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我国主要工业品总体供大于求、粮食库存充裕、外汇储备较多等有利条件,努力消除输入性、结构性通胀因素的不利影响,消化要素成本上涨压力,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坚决抑制价格上涨势头。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去年两会间表示,政府将从五方面采取措施稳定物价。第一,要大力发展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第二,要搞好储备吞吐的调控。第三,做好流通环节的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第四,要加强市场的监管。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现象,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和治理。第五,要控制好流动性。合理地控制信贷的规模,创造稳定价格的货币条件。
  2012年,物价问题仍然备受中央高层关注。2011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推动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稳,就是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要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控物价,就是继续采取综合措施,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防止价格走势出现反弹。
  2月20日,胡锦涛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三农问题

          调查显示,90%的网友认为,对于流动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最亟待解决。90%的人认为解决此问题关键在于升学、考试对随迁子女不设门槛。对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33%的人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加强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加强执行力度;26%的人认为不能运动式解决问题,追讨欠薪应变成长效机制,纳入政府考核。对于流动人口带来的一些问题,45%的人认为可通过放宽入户入籍条件,给予安家落户资格来解决;20%的人觉得应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和服务,提高外来人口生活水平;20%的人认为应该为外来人口提供保障性住房。而对“农民上楼”的看法,网友意见不一。40%的人认为不是好事,农民的生活方式需要合乎农情,不能强搬硬套;39%的人觉得是好事,居住条件改善,还能逐步获得城镇户口。

网友声音:
  希望国家重视粮食安全 治理“村官”腐败
  农业兴促百业兴,农村稳则天下安。不少网友留言希望国家重视粮食安全,激励农民种粮积极性;也有网友希望治理乡村干部腐败,让惠农政策实实在在落到农民手中。

专家看法: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青年返乡 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监督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月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从总量来看,中国的粮食安全是有保障的。去年5亿7千多万吨的粮食在全球粮食总产量中大概占到22%,而2011年中国总人口在全球总人口中大概占19%。
  不过,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谁来种地”问题还是令人担忧。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目前我国农村基本上成为“抽水机”,大量农村优秀青年通过上大学、参军、打工等形式离开农村,使城乡之间的经济“剪刀差”变成人力资源“剪刀差”。因此,国家应该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有志从事农业的青年返乡,重新构建双重循环回路,培养一批种田能手,并给予一定的荣誉与奖励,以此吸引更多的人留在农村,守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
  近年来,“村官”腐败时有发生,引发不少矛盾纠纷,农村稳定颇受影响。有反腐专家认为,农村腐败危害之大、群众影响之恶劣,与一些大贪巨贪相比毫不逊色。更值得注意的是,“村官”腐败不光是经济犯罪,还包括拉帮结派、涉黑涉恶、财物贿赂、操纵选举等等。然而,“村官”绝大多数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些还不是党员,现有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他们。
  郑风田认为,应该规范和加强对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尤其是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敏感领域的监督。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应当纳入到整个国家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而不应当过分强调这种体系的独立性。现有的各种法律和政策规定,都是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赖以开展的依据。
  政策链接:
  持续加大对农业投入 对“村官”提出40多个不准
  2012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发布。新世纪第九个“中央1号文件”继续将目光投向农业农村。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文件确定,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
  在此之前,《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公布,是国务院发布的第一部指导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鼓励和支持新一代有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在农村或者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的现代化经营。为了提高农业比较效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规划》就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大补贴力度、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做了明确部署。
  2012年2月21日,我国首部《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国家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保险制度,对粮食生产保险给予支持。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引导农民进城落户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充分考虑农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生计,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搞强迫命令。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
  针对农村腐败问题,201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乡镇、基层站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成员,提出不准非法侵占土地、不准挪用惠农资金、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大操大办等40多个不准,基本上囊括了当前农村群众对基层干部意见最大的所有问题,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
        2012年2月24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大力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推广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做法,探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构建网络监管平台。要认真解决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和扶贫开发等方面农村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重点关注和解决容易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 “三公”经费

        回顾近年的两会调查,2010年和2011年两会调查中,“三公”经费作为反腐倡廉的选项内容,受到网友高度关注。
  2011年,共有94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截止2011年11月1日,仅有京沪陕三个省级政府公开其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网友投票:
  普遍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 超八成不满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情况
  从2月7日调查发布到2月28日, 20多天内共有15016人参与了“三公”经费的分项调查。针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超过50%的网友很不满意,33%的网友不太满意,认为经费使用情况无细节,6%的网友基本满意,认为虽未按时但最终公布了经费,只有4.8%的网友选择相当满意,觉得为地方公布“三公”带了头。
  关于“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难产’的主要原因”,36%的网友认为是较高的“三公”经费公开后可能招致舆论压力,35%的网友认为公开制度尚未建立,缺少制度强制,23%的网友认为没有具体的公开标准,3%的网友认为开展这项工作确实需要一定时间。
  对于“‘三公’经费公开首先应从哪个方面进行改进”,分别有25%的网友选择了尽快建立和落实问责制度、建立审计核查制度、应建立强制公开“三公”经费制度,分别有11%的网友选择了不能仅是数据应配以说明、“三公”统计口径应统一。
  针对“是否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高达87%的网友表示同意,9%的网友认为不好说,还是要看具体规定如何,选择不同意的网友只有3%,还有0.2%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关于“是否同意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提出的‘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提案”,超过50%的网友同意,42%的网友不同意,认为治标不治本,2%的网友认为说不好,1%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在调查中,有网友认为合理的“三公”经费支出可以理解,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有网友建议自上而下取消公款招待,还有网友建议强化“三公”经费预算、使用、监督、审计和公示制度。

专家看法:
   公款单位都该公开“三公”经费 需建立严格问责机制
  “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表示,除了国家规定的不公开的一些涉密部门,从原则上来讲,只要是花公款的单位,无论是中央或地方,都应公开。吴丕认为,最重要的是把“三公”经费公布得更加详细、彻底,政府部门最好能做到财政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交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认为去年公布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最大的问题是内容笼统、不够细化。刘熙瑞建议,中央各部门应该效仿基层做法,如四川白庙乡公布每笔宴客情况,将接待费每一笔的去向都如实告知,甚至细化到每一顿饭的菜单,“如果菜单上出现了鲍鱼、鱼翅、燕窝,是否在浪费纳税人的钱一目了然”。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公务宴请要明确三点:一要审视接待的必要性,能不请就不请,严格避免无目的的大吃大喝;二要宴客最好采取自助餐或分餐制,最大限度体现节约原则;三要控制饮酒,取消利用公款喝酒。
   在去年媒体列出的公布榜单上,还有不少中央部门对公布无动于衷。吴丕表示,要建立问责制,对未及时公布和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坚决问责,树立公信力和威慑力。“要将公布‘三公’纳入真正的监督体系,不要为追求政绩而公布,要真正实现人民监督目的。这才是‘三公’经费公开的最终目的。”
   北京大学教授王磊认为,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有钱了更不能乱花,对政府用钱现已到非监督不可的时候。全国人大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除了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其余预算、决算应全部透明化,并把公布形式常态化、规范化。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高鹏怀认为,应当由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此外还应当加强廉政教育。
  政策背景:
  中央高度关切 政府部门财政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
  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提问“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时,温总理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乎’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2011年5月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

更多社会热点问题请进入:==贵州时政热点==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华图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