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赫章县部分中小学校(园)及部分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及(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要求,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公办学校(园)、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考调教师(工作人员)120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赫章县2016年面向公办学校(事业单位)考调部分缺编中小学(园、事业单位)教师(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合理搭配学科、空编准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制定考调方案,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见《赫章县2016年城区学校(园、事业单位)教师(工作人员)需求情况一览表》。
三、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1、高中教师面向全国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考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务人员和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面向赫章县在职在编公办学校(园)教师考调;管乐教师面向赫章县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考调;校医、财务人员面向赫章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考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4、截止2016年8月31日具有3周年及以上教龄或工龄。
5、年龄要求: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的,本县工作的人员年龄须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外县工作的人员年龄须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学段岗位的考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岗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1)报考高中学段教师岗位(管乐教师除外)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地理、生物、舞蹈三个学科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持有与所报考学科相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2)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的可放宽到大专),持有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从事报考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两个学年教学成绩在全乡同级同学科中等水平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全日制学历的法学、法律专业人员可报考政治学科);(3)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管乐教师除外)的,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4)报考幼儿学段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的,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报考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报考幼儿学段其它教师岗位的,具有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5)报考管乐教师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可不具有教师资格证,但须具有一定的管乐理论知识和很强的管乐演奏技能(报名时先试演);(6)报考教务员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教师资格证书;(7)报考校医岗位的须卫生学校毕业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8)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9)报考学前教育管理中心岗位的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须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4、有较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截止2016年9月1日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含已转聘的计生特岗);
6、2014至2016两个学年,所担任主要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低于全乡(镇)同类学校(直校在本校比)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和所教班级学生辍学率超过有关标准的(同时上两个班以上的由报考者任选一个);
7、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影响恶劣的,或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影响极坏的;
8、在2014年1月1日以来赫章县教育局行文调动过或2014年元月1日以来外县调入我县的;
9、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外县工作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和本县未进行教育教学的考生不受第6条限制。
五、加分
本次考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县工作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百分制折算前进行。符合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进行进现场确认审核,不提供加分材料和不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以加分,提供加分材料和进行加分确认的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17日5:30,过期不再受理。
1、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三个学年,一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含相关乡镇所在地县直学校)任教的,笔试成绩加3分;三年内既有在村校任教经历又有在中心小学或初中任教经历的按加3分算;有借用到非本乡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2、2013年8月至2016年7月三个学年,一直在除城关、白果、水塘堡、达依、财神、六曲河、野马川和平山8个乡镇以外的乡镇村校(教学点)任教的,笔试成绩加6分(本乡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借用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只能加3分);有借用到非本乡学校或其他单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予加分。
3、教管中心人员考调,加分参照本乡(镇)中心小学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8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由他人代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名地点: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赫章县城关镇前河路)。
4、报名要求:按照方案和条件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需使用A4纸张):
(1)毕业证书(不受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或县教研室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证明(报考校医、财务人员的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工作文件和编制本复印件(须出具单位审核盖章)
(3)同意报考证明:本县工作的考生须提供(含教学业绩和辍学率信息,见证明模式,乡镇学校由乡镇党委和教管中心出具,县直学校由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外县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及人事(组织)部门同时同意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工作时间、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情况);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见证明模式);
(6)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
(7)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所有内容必须与报名表一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一并交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8)属外县工作人员报考考生须提供“从考取公示之日起的10日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的承诺书(见《承诺书》模式)。
报名采取定校、定岗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所设岗位数达不到2∶1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考调计划取消的,如符合本次考调其他职位报考要求的,在 2016年 8月18日上午12:00前,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和不愿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