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绥阳县选调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221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绥党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充实和加强县城地区(含洋川镇,下同)中小学校师资力量,进一步增强县城地区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按照县编委会会议明确的意见,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面向全省中小学择优选调部分在职教师到县城地区学校(以下简称“考调”)任教。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调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职业资格及任教学科对口的原则;
3.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
4.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
5.坚持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坚持终身学习的原则。
二、考调学校、科目和岗位职数
详见《绥阳县2017年公开考调县城地区中小学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2)。
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省内从事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在编在职教师(含我县2014年招聘且符合接转条件的特岗教师)。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调:
(1)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2014年6月30日后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3)2016年1月1日以后全县统测统评学科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平均分低于全县同类学校平均分1次及以上的(①时限内教学设计、课件制作、上课曾获得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可不受此款限制;②一人任多班、跨级或跨学科的教学成绩可取就高);
(4)2016年1月1日以后非统考统评学科教师,每学期教学业务考核排本校倒数第一、二名或不合格等次1次及以上的;
(5)2016年全市组织的教材教法考试,无故缺考或补考不合格者;
(6)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7)兴隆中学、大路槽中学、黄枧中学、金承中学、溪源中学、风华中学、小关中学7间学校教师(以下简称“超编学校”)不受上述(3)(4)(5)款规定的限制。
5.超编学校教师符合上述条件规定,且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下(即:1962年7月7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67年7月7日后出生的女教师)的必须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调工作程序
(一)考调方案公示
考调简章届时公布在绥阳门户网、绥阳县教科网、县教育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律不能代报,现场摄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8日—11日在县教育局一楼
早上:9:00—11:30 下午:14:00—17:00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