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总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等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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