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全国、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要开展好职业指导工作的有关要求,推进拓展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提出的“开展好统筹岗位信息进校园、协调各类资源进校园、组织政策宣讲进校园、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的‘四进校园’服务”安排,充分发挥好职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认识职业、稳定就业、更好择业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通知》。
二、《通知》中职业指导聚焦的重点服务对象有哪些,主要工作目标是什么?
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及失业青年;二是有招聘用工指导需求的用人单位。
主要工作目标:从2022年起,利用三到五年时间,组建高素质的职业指导师队伍,每年系统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职业体验、心理调试等系列职业指导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解决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三、《通知》中职业指导具体有哪些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我们紧扣“以职业指导补求职短板”这一工作目标,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八个一”方面推进。
一是组建一支职业指导专业队伍。按层级(县级、市级)建立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职业化、高素质职业指导师队伍。省级适时遴选建立全省职业指导核心专家库,主要负责职业指导前沿理论和技术研究、培训各地职业指导师等。
二是开展一系列职业指导专题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职业素质测评,职业体验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指导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探索自我、认知职业、合理规划职业发展。
三是组织一次心理调试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心理咨询、求职心理测试和压力测评等服务,缓解毕业生在求职就业中的心理障碍,帮助其更好增强就业信心,更快转换角色、融入社会。
四是实施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重点解读毕业生关切的政策问题,帮助了解政策申请条件及流程;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常见的求职陷阱及维权途径等,增强其求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是开设一批创业指导课。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推介创业项目等服务,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潜能,提升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
六是实施一轮用人单位职业指导。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用人指导,提供行业与岗位分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信息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在规范用工、优化员工结构等方面得以提升。
七是组织一次粤黔职业指导协作。通过加强与广东省对口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职业指导工作中的合作,促进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共同推进职业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
八是举办一组典型事迹报告会。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教育作用,组织优秀典型报告会、宣讲会,引领高校毕业生对照先进典型,找准自身职业定位,帮助其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四、《通知》中如何保障职业指导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保障。形成人社、教育、院校多方参与合作的工作模式,建立起“省级指导、市级组织、县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提供有效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企业等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规范有序开展职业指导系列活动。
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加强对职业指导服务实施主体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所开展的职业指导活动不得对院校、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保障职业指导工作的公益性和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工作宣传引导。利用多渠道、全方位强化职业指导工作的宣传引导,让更多职业指导师、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到职业指导工作中,共建良好的职业指导工作氛围,
五是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并做好职业指导需求摸底调查,提升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