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印发《镇宁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的通知》(镇人社通〔2021〕146号)的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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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镇宁县(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四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36222508,联系人:舒戎离。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填写《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及《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六)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镇宁自治县总工会组织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县总工会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
经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我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
(二)待遇
聘用后岗位报酬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70元(含社会保险应缴纳费用中个人应缴纳部分),县总工会可根据工作表现调整工资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附件:1. 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镇宁自治县总工会
2023年8月9日
原文标题:镇宁自治县总工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zn.gov.cn/xwzx/tzgg_40284/202308/t20230809_81608266.html
(编辑:liyu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