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组发〔2023〕5号)、《中共绥阳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绥阳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绥组通〔2022〕24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深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全部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附件: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7.报考年龄及放宽条件要求:
(1)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选聘条件: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②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7:00。
(二)网上初审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9月1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11:00,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及问题咨询
(一)报名
1.报名及时间要求
考生需在2023年8月29日09:00至8月31日17:00期间进入“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http://219.152.63.192:16213/exam-system-examinee/sywg),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信息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考生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信息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考生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学历进行填写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考生如因学历、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选聘简章》资格条件,在选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信息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选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选聘环节(报名至聘用审批备案)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长时间关机或提供的电话号码不正确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考生在填完报名信息,必须点击“提交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进行审核。在报名结束前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须再次点击“提交报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洋川街道组织实施,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选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选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00至9月1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http://219.152.63.192:16213/exam-system-examinee/sywg)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6363062)。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8月29日9:00至8月31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8月31日17:00之后,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进入“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http://219.152.63.192:16213/exam-system-examinee/sywg)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办理退回报名费取消报名资格。
(四)问题咨询
考生若需咨询选聘政策、选聘程序可联系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6363196);考生因报名系统、表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可咨询(联系电话:023-67723265)。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3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期间进入“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http://219.152.63.192:16213/exam-system-examinee/sywg)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三)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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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形式:本次选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查询: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同时也可通过“绥阳先锋”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七)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公布。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此环节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限绥阳县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与《报名信息表》报名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截止2023年8月28日在绥阳县服务期满2年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和表彰证书。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选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其名单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一)面试(结构化方式)
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网站上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构化方式)内容: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构化方式)工作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结构化方式)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选聘岗位,考生面试(结构化方式)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职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洋川街道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选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出现空缺岗位的职位可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iyang.gov.cn)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标准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备案。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洋川街道党工委行文,洋川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薪酬待遇参照对应岗位正式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后的岗位档次待遇执行(可通过电话<0851-26363196>咨询薪酬情况)。经洋川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的选聘人员,须报绥阳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绥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五)报名人员要随时关注以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通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六)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绥阳县洋川街道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绥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原文标题:绥阳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uiyang.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23_82000357.html
(编辑:luxia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