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加分政策
2011-05-04 09:29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gz.huatu.com/ 作者:贵州华图 来源:未知
⑴加分政策
①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②本民族自治地区(县及县以下)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对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实行累计加分。列入“专门招录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⑵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招录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贵州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生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提交“加分申请表”时,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或临时身份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或临时身份证明。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