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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考聘用工作组织领导和程序

  (一)招考聘用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思南县人民政府2012年5月29日常务会议(思府常议[2012]6号)精神,严格按照《2012年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开展第二批招考工作。

  (二)招考程序:公布第二批《招考方案》、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岗位测试、考核、聘用审批。

  二、招考聘用原则及计划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招考聘用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坚持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思南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新增人员共136名。其中乡(镇)卫生医疗机构44名,乡(镇)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50名,幼儿园教师42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12年思南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条件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1、思南籍(或2012年1月1日前入户思南县)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不含函授类、自学类学历);在思南县服务一年及以上的 “一村一名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见习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

  2、“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受籍贯限制。

  (三)限制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已聘用为特岗教师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考聘用所需专业及其它条件见《2012年思南县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考聘用新增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一览表》。

  四、照顾加分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后加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选择最高一项计算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人员的子女或考生本人因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加5分。加分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或证件。

  (二)父母双方均为思南户籍农民(以公安和计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为准)的独生子女加3分;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加2分。

  (三)至2012年7月1日止,临聘在我县村、社区及企业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见习制大学生”考生,服务一年以上的,每服务一年加2分,服务3年及以上的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四)服过义务兵役的,每服役一年加2分,服役3年及以上的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至2012年7月1日止,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相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每临聘一年加1分,最高加5分。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考生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为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一楼)。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等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程序。考生认真阅读《招考方案》——领取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所需资料及文书交报名处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并签字——持工作人员签字报名表缴纳报名考试费——持缴费单及报名表到报名审查处登记。

  招考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各职位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否则对该职位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

  六、考生报考须知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毕业生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见习制人员”毕业生,需先由服务单位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再到县引导办出具报考证明。

  (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四)具备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一次性提供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六)考生对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和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通过填写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凡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导致的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知识;报考乡镇卫生院、计生站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及学前教育相关知识”综合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26日上午8︰30—7月28日下午6︰00。领取准考证地点:报名地点。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或缺考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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