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剑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2名;县广播电视台5名;医疗卫生系统74名(县人民医院16名,县民族中医院6名,乡镇卫生院52名)。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中专学历报考者仅限剑河县户口或生源)。
2、本州外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剑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x.gov.cn)、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10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出具县市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同时持服务证书及县级以上团委证明;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 “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dn.gov.cn)或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hx.gov.cn)下载并打印《剑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一份,报名时填交。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如报考人员学历低于大学专科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②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如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3以上的(含1:3),需进行笔试,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1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