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台江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今年的招考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中专学历报名者仅限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本县户籍的人员);2012年3月1日前取得本州户籍的外省、州(地)大专及以上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的限制;
2、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2年7月16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为截止2012年7月16日仍在台江县服务(任职)的,不受户籍限制;对于曾在台江服务,2012年7月16日止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仅限本州籍考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非本县)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3、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7、截止报名时,未能出具学历学位及其他必需的证书原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19日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办公点)
3、报名要求: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往届各类院校毕业生,系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四项目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的服务证书报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证件不齐全或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自行从本方案最后一页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登记表》,且考生不能对下载来的《报名登记表》的格式和内容作任何更改,如有更改的,一律不接收。《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进入体检的考生再补交3张),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认真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同意报考”印章。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8月3日-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除县民中、县职业技术学校(财务会计职位考综合知识)教师职位须考专业知识外,其余考生统一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既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5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台江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笔试成绩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事业单位招考招
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