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2]50号)要求,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名(教学岗位88名、非教学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工勤人员8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2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2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
12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12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
1205、市民族师范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工勤人员2名;
12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4名;
12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工勤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具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09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