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
招聘条件、办法及岗位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咨询电话:0857-725276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1.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2.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科专业代码目录
4.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科专业代码目录
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具体招聘单位、对象、岗位、专业等详见《金沙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我县“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在读的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5)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禁考期限未满的人员;
(7)截止2012年8月31日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8)金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截止2012年8月31日,合同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