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6人。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我县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附件:长顺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第二批次)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县直参公事业单位遴选的人员须是长顺县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2、参加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的人员须是长顺县内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
3、教师报考,须是“职位一览表”中标记的职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参加工作2年以上且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下文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2年9月3日至9月7日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务员(参公人员)提供《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任职文件提供复印件即可,但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顺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长顺县2012年公开遴选的各遴选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报名表1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交各招考单位发放。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需经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人数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计划的,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