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聘用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遵市人发[2007]6号)精神,按照市编办下达的2012年度进人空余编制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学校编制17名,分别为教师岗位11名,实验员岗位3名,行政管理岗位2名,工勤人员1名;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制4名,4名均为医师岗位。为了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贯彻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我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涂小亭 遵义医专党委书记
副组长:高晓勤 遵义医专校长
石燕来 遵义医专党委副书记
王 俊 遵义医专副校长
张武晓 遵义医专副校长
潘年松 遵义医专副校长
成 员:冉启国 陈力男 刘建刚 刘远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试组、纪检组,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人事处,冉启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试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考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具体人选临时议定。
纪检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纪检组成员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具体人选临时议定。
学校公开考试聘用人员工作,在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1994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经审核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先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页上(网址:www.zunyiyizhuan.com)下载并填写和打印《遵义医专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然后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张,到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报名。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登记表》下载: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首页→党政机构→组织人事处→下载专区→《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分—17:30分。
5、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汇川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咨询电话:0852-8920152 8928311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初审、复核工作由学校公开考试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1、考试工作由招考办公室及考试组负责。如出现个别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笔试成绩50%)。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计入开考比例,但其各项成绩为“0”分计算。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进入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的平均成绩。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教师岗位面试:试讲
实验员岗位面试:结构化面试
行政管理岗位面试:结构化面试
工勤岗位面试:结构化面试
医师岗位面试:结构化面试
影像科工作岗位面试:结构化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下设的考试组、纪检组,会同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