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培养标准化消防技能人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共1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职位一览表)。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消防事业,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举止端庄,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黎平县消防文秘员4名;肇兴专职消防员6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5-29日,共五天(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需交纳材料费100元,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相片5张。
5、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卷),采取百分制计算。两科各占50%的分值。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14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三)面试(体能测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各职位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体能测试)人员。报考黎平县消防文秘员的进行面试;报考肇兴专职消防员的进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内容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确定。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
各职位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足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比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考核
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一年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表现不好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制。
四、聘用待遇
被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和文秘员,为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由县财政每人每年干包1.8万元(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五、本实施方案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本方案由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6222045(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附件: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2012年招聘消防专职人员和消防文员职位一览表
黎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