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的现役部队。近年来,贵州省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队伍、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抗震救灾等各类自然灾害以及“九运会”、酒博会、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等重大政治任务中,全省消防官兵认真践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用汗水、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壮丽凯歌,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的职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消防工作的地位日益提高,消防工作倍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消防官兵倍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消防工作的发展需要大批有文化、有专业知识的青年才俊参与,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消防事业建设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贵州消防将圆你一个从军梦、事业梦和成功梦。
接收专业计划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下达的接收计划,2013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41人(男生)。接收专业:法学类: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类:运动训练。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理学类:物理学、运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心理学。工学类:通信工程、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工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其它专业不予接收。
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大学本科(二本)以上2013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的,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1门(含)以上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的,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④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4、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的规定,且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
5、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4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本科生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我单位将根据被录用考生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各基层单位的需求进行分配,考生须服从组织分配。
7、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有意者请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现场报名,完成个人资料填报工作,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8:30-17:00),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231号。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需教务处盖章)、学籍证明(需学校盖章证明入学时间及学校性质)、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即“三联单”)、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底色为红色)。报名联系电话:0851-3990226。
2、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毕业生的身高、体重、视力等进行初步测量,并根据毕业生个人详细资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接收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考核。
3、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相关通知信息在QQ群(40551983)上进行发布。加入QQ群必须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验证,如有疑问请在群内咨询。
4、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月份的知识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身体检查,经确定参加各项考试测试的考生须按时报到,不得无故缺考,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在此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若因通信不畅导致延误的后果自负。
①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②心理素质测试。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采用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公安现役工作的心理素质,是否适合录用要求。测试结果为“不适合”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的考试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只进行一次,不进行复测。
③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④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7分30秒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2.0米)、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能测试只进行一次,不进行复测。
⑤身体检查。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我单位指定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只进行一次,不进行复检。
5、政治审查。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我单位将对各项考试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政治审查对象,并对政审对象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同时,接收对象应督促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按当年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及时开具有关手续,并将毕业生本人档案及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当面报送或机要邮寄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享受待遇标准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报到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内容包括: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集中训练和基层当兵锻炼、岗位任职培训。
2、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正连职警官、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正营职警官、武警少校警衔。
3、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伍强化训练、业务技能集中训练和基层当兵锻炼、岗位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后,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