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预防发案、打击现行违法犯罪、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意外灾害事故的能力,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毕节双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50名,以充实公安分局工作力量,推进双山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19日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双山新区公安协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黄晓咏(公安分局)
张 兴(公安分局)
成 员:陆 勇(办公室副主任)
唐弓满(政治部副主任)
陈明国(政法委负责人)
王 荣(政法委)
李永信(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友明(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法委,由陈明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进行,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环节。
三、招聘人数
双山新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协警50名(其中男性42名,女性8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自愿从事公安协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四)原则上毕节市户籍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至1994年12月1日前出生)、(退伍军人和有驾驶等特殊技能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 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后又辞退的;
9、有纹身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双山新区政法委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应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表上粘贴),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有特殊技能者提供相关证明。
5、报名费用:100.00元/人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考。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