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聘用名额和编制属性
本次招考聘用名额共120名,均属财政全额拔款事业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招考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幼教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原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本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毕业生(以上四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5、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习水县现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需求。
4、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1977年2月28日至1995年2月 28日出生)。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习水县2013公开招考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人员;
(5)不能按照招考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3月3日。
2、报名地点: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在习水县教育科技局人教科;报考其他职位的,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聘用科。
3、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5张;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报名费150元。
(二)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3月8日至9日(上午8:30—下午5:30)。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单据,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在习水县教育科技局人教科领取准考证;报考其他职位的,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聘用科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该职位(同一职位代码)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减招聘职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习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两部分,笔试和面试(说课)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