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专业技能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专业技能面试
专业技能面试工作由新区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技能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术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2.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待定。
3.专业技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专业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其体检不合格,不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九、考核(审查)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应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有就业单位的考生表现情况,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
(二)应届毕业生至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的学藉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考聘用办法
1.根据招考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 拟聘用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考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从同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新蒲新区招考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派遣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考过程中,负责招考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二、本简章由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不要更换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考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52—8655831胡兴启 13639228895
附件:新蒲新区乡镇卫生系统招聘职位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