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栏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职位表》所涉及专业均依据贵州省公务员局网发布的《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职高专教育指导专业目录(试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系统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综合大学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的英语、音乐、美术、生物、地理、历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愿意到赫章县工作的其他县(市、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公办中学教师。
2、卫生系统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护士资格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职位表》。
5、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及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我县教育、计生特岗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6、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无违法犯罪行为。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 2 月20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4)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在职人员持单位及工作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6)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要求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
(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6、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市“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