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50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幼教专业知识》;报考小学不限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合卷》;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七、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凡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不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复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
凡不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不进行递补。
对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年9月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本年度9月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相关要求的,取消已聘用资格。
九、聘用审批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要求安排驻村帮扶工作;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 7610583
附件:
1、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2、晴隆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