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普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普安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共84名(详见《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在普安县服务期满未就业的或在岗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基层服务人员。
3、普安县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6日-- 3月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2013届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村干部须持当选证书或乡镇党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普安县服务“四项目”人员须持团县委或县引导办证明。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普安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3月15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内容:
职位代码为1301—1303考《公共基础知识》;
职位代码为1304考《医学知识》。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