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系统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为确保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习水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名额
考试考核招聘紧缺医务人员16名。聘用单位属性:财政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表。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人才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紧缺人才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77年3月18日至1995年3月18日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四、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和到相关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习水县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省内外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同时在习水县卫生药监局办公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852-2732760,电子邮箱:406110303@qq.com。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习水县考试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一);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习水县考试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二);
(4)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考核。若达不到3:1比例,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调整考试考核比例。
(三)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内容
⑴思想政治素质。主要了解遵纪守法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
⑵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⑶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⑷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2.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或资料以及面试等方式进行,并进行综合评分。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习水县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习水县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无影响聘用的,由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纪律要求
考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习水县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732760(习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志刚(18984988990)
0852—2525003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2527441 (习水县监察局)
附件:报名表、信息表、职位表.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药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7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