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卫生局赴贵阳遵义两地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关于简化规范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核审批程序和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铜组通〔2012〕77号)和《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为铜仁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152名(含应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及资格见《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年龄按《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3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3)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能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相关医学高等院校、《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3年3月27日9:00至3月28日17:00,在贵阳医学院和遵义医学院校本部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填写完善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可在《铜仁卫生信息网》下载);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4张,报名费用 100元;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带“※”号的紧缺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商议确定该职位是否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分印证材料,以及在职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
1.考试科目。根据不同招聘职位和报考情况,确定进行综合笔试或面试评审。综合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面试评审为非结构性面试评审,面试评审实百分制。
(1)报考“人才引进”职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考试科目为面试评审。面试评审与第一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合并进行。
(2)报考不带“※”号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为“综合笔试”;报考带“※”号紧缺专业的考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考试科目为“综合笔试”;如未达到招聘计划数,考试科目为“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考生须在8:30前在指定地点集中;综合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上午 10:0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合格成绩划定。报考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不设合格分数线,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一下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职位平均成绩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以60分为合格线),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单位商定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或加试面试评审,加试面试评审的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3.加分政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考试成绩中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方能加分。加分情况在公布成绩时同步公布。
(四)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
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签订意向性协议。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未招聘满员的空缺职位转入下一批招聘计划。已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人员,本人自愿,可以提前到用人单位上岗,相关待遇按见习期待遇执行。
(五)体检
已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人员按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时间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相应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或有固定就业单位的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6.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的,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局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其职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无异议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2951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220177 (铜仁市卫生局监察室)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
3、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加分申请表
铜仁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8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