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残联遴选工作,特发布本简章 。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
遴选1名辅助器具站工人员,1名工勤人员(详见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我县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及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身份证为准)。
3、2010年1月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的(3年以上工作经历,以行文时间为准),且已转正定级。
4、学历需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5、报考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2)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5)近三年(或两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遴选计划,相关信息提前7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及罗甸县人力资源网发布遴选简章,罗甸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由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01日至0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残联理事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3年罗甸县残联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经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报遴选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整带开考比例或取消遴选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5、报名工作由县残联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位证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加盖行文部门公章)。
(4)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章);
(5)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 ,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环节,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公共综合能力。
笔试科目名称:公共综合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准考证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8日(上班时间)
领取准考证地点: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办公室。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