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计划和本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桐梓县2013年面向社会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名额为21名。具体岗位详见《桐梓县2013年面向社会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公认。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桐梓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事业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4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不符合招考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办抽人具体负责。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4月13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照常上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待填好后再把《报名表》及相关资料通过E-mail发送到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907606691@QQ.com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成绩依据、专业实际或见习)工作业绩等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必须与面试(或现场答辩)时使用的证件一致。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经复核确认后,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若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3: 1比例的,由桐梓县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试考核聘用。如因特殊原因招聘岗位调减、取消或其它相关条件的调整情况将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面试(或现场答辩),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取消该职位的引进。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桐梓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桐梓县人事考试中心(桐梓县河滨北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