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消防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消防员4名。
二、招聘人员管理方式: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月待遇不少于2000元,其中含依法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后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叁年,期满后表现好的优先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主要从消防部队退伍的军人或其他部队退伍的军人招聘,其他也可。
五、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2012年6月14日
六、报名地点: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天柱县凤城镇白水路三中对面)
七、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
2、年龄30周岁以下;
3、户籍不限(主要以天柱籍户口为主);
4、身体健康;
5、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出身高减100的±10%;
6、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7、无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公安部门要求无不良记录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户口簿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是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
九、报名。
十、测试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十一、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测试、列入考察的人员均在招考单位公示。
十二、考察录用
(一)考察
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面试、考察,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0%止。
(二)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测试成绩和面试、考察情况,从高到低,拟确定出聘用初步人选,由大队党委审定聘用。
十三、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十四、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期内住宿和就餐由县消防大队无偿提供。
咨询电话:13595536928;0855—7558419
联系人:王子君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