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批准设立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管理。承担国家统计局驻黔调查队所在县贫困乡镇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的调查工作,研究贫困乡镇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满足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决定,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经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派驻国家统计局驻黔县级调查队工作人员29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9:00—7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名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
截止2013年7月19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和《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9:00—7月1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贫困监测调查管理办公室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5日9:00—7月20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 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每人90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后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9月2日9:00—9月6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1—6831833、6810676(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9月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在本职位排名。
2.现场资格复审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将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根据公示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聘方案》和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1份);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