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委会下达的招聘计划,经研究,2013年州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2013年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计划招聘9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3年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能报考。
州中医院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大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州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州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1月1日以来招考(聘)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时间: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gz.huatu.com/)”(www.gzpta.gov.cn)点击“网上报名”再选择“黔西南州入口”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全州报名人数及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州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截止2013年8月12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缴纳100元考务费、打印报名表备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州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2日9:00至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总分中给予加分照顾(将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至2013年12月31日在我州服务期满、并在服务单位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加2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考生加5分;
(5)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2、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黔西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工作时间)
地点:黔西南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七楼)(兴义市建设路22号,将台营隧道往南环路方向出口向左转100米,州盐务局斜对面)。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需提供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面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考生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州招聘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