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现有教职工396人,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9000余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经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其中教师18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6名,管理人员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贵州商专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8月23日下午五时止 (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行政办公楼八楼)
联系人:杨雪燕 朱可
联系电话:0851—8128048
报名时需按照职位要求填写《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提供学历、学位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已取得)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 张。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专业技术岗位学位要求为硕士学位的岗位,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①教师职位笔试内容: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形势政策、应用写作等;
②管理及其它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高等教育法、形势政策、管理工作实务、应用写作等;
(2)应聘人员于8月30日到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行政办公楼八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未参加笔试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单个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由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应聘教师岗位的专业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所有综合面试及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专业面试均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学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128048 监督电话:0851—8128083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商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件一:《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