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从黔东南州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到凯里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工作(具体职位见附件一),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黔东南州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六)、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未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
2、曾经受到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年度考核中如有一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凯里市司法局政工科(地址:行政中心C座213室,电话:8061406)。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须出具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参加工作不到三年的,出具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
4、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凯里市司法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由凯里市司法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遴选职位(岗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岗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凯里市司法局政工科C座21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凯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素养以及相关司法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等。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凯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答辩、计算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 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如遇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因面试出现缺考(含笔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遴选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考场所有考生(不含缺考、违纪、放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否则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人数超过本职位(岗位)计划遴选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凯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本职位(岗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职位(岗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凯里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是否递补由凯里市司法局决定。
七、公示
凯里市司法局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上。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凯里市司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九、未尽事宜由凯里市司法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凯里市司法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凯里市司法局2013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0855-8061406
监督电话:0855-8063359
凯里市司法局遴选工作
领 导 小 组
2013年8月22日
(编辑:贵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