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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2013年罗甸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93人。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测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3年罗甸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03名,罗甸县应急处突中心50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0名,具体职位见《罗甸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3届和往届毕业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学历至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在罗甸县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黔南籍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罗甸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截止2013年8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毕业生;
(11)现役军人;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按照2013年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拟定招聘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州审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罗甸县电视台播放相关招聘信息。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罗甸县人力资源市场(沙井加油站旁)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于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在报名时不需填写报考的具体乡镇名称,只填写报考职位代码。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费后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报考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服务证。
7、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其他
1、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2、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该职位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退还报名费。
3、职位改报的时间为2013年 10月12日。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1、报考A类职位需进行笔试、面试考试,但报考罗甸县应急处突中心职位的免笔试,需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
2、报考B类职位的计生、卫生职位需进行笔试、专业测试考试;
3、报考B类职位除计生、卫生系统外的职位需进行笔试、面试考试;
4、报考C类职位需进行笔试、试教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
1、报考A、B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2、报考C类(教育)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大楼二楼)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报考罗甸县应急处突中心职位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罗甸县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体能测试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设最低合格线,测试未达最低合格线者,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时间:待定。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大楼二楼)干部股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报考A、B、C类职位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报考罗甸县应急处突中心职位面试人选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均参加面试。
(编辑:贵州华图)